
意大利宣布的新稅加上法國征收的數字稅,使得100多個國家旨在為數字時代改革公司稅制的更廣泛努力變得復雜化。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此舉可能加劇大西洋兩岸的貿易緊張局勢,并使有關如何更好地對臉書和谷歌母公司字母表等公司征稅的談判陷入僵局。

歐洲各國的稅收制度主要針對企業主體所在國的盈利。企業主體所在國是根據企業在某個國家是否有員工、工廠、設備、場地有形資產等而定。
在此背景下,網絡公司傾向選擇在稅制寬松、稅率偏低的國家落腳,交納大部分稅收,比如愛爾蘭等。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稅收不公的現象出現。

歐盟委員會的數據顯示,歐盟傳統行業企業需要繳納的有效稅率達23%,而大型科技企業平均只有9.5%。
2018年3月,歐盟委員會公布立法提案,擬對大型互聯網公司征收3%的數字稅。根據立法提案,任何一個歐盟成員國均可對發生在其境內的互聯網業務所產生的利潤征稅。
然而,歐盟的一些成員國,如愛爾蘭、芬蘭以及捷克等國對數字稅持反對意見。對于如何定義科技公司營收中的“數字服務”內容,各個成員國也無法達成一致。
許多國家抱怨美國科技公司在擁有用戶的地區內繳納的所得稅太少,英國和加拿大等其它國家可能準備跟進。英國計劃在2020年4月推出針對科技巨頭的數字服務稅,稅率為2%;當初反對征收數字稅的捷克,也效仿其他歐洲國家推出了數字稅提案。土耳其甚至公布了一項引入數字服務稅的法律草案,并將其提交土耳其議會批準,數字服務稅的稅率高達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