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中國各級政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總要求,全面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中國疫情態勢持續走好,十余省份實現確診病例“清零”。然而,新冠肺炎卻在海外肆虐傳播起來,歐美多國也鬧起了“口罩慌”。不僅如此,消毒液、護目鏡、消毒水等防疫物品也成了緊俏貨。
美國疾病與預防控制中心(CDC)表示,進行手清潔是避免生病和預防傳染病傳播的最重要步驟之一,免洗消毒洗手液必須含有至少60%的酒精,主要是因為含有至少60%的酒精在一般情況下可以殺死大多數已知的微生物。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大批美國民眾近期開始囤積免洗洗手液,洗手液產品在一些洲開始出現短缺。美國CNBC電視臺10日報道稱,市場研究機構尼爾森的最新數據顯示,2月22日至2月29日之間,美國洗手液的總銷售額增長313.4%。美國的洗手液已一瓶難求,為了讓中國企業生產的洗手液產品盡快進入美國市場,瑞旭集團現將免洗消毒洗手液出口美國的合規要求整理如下。
在美國,免洗消毒洗手液屬于局部消毒的非處方藥即OTC(Over The Counter)藥品,由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監管。OTC藥品有一套與處方藥品完全不同的法規管理系統即“OTC專論”(OTC Monographs)。OTC專論的建立主要分為三步:第一步是由FDA委任的專家顧問委員會評審活性成分,確定是否為安全有效(GRASE)組分;第二步是FDA根據專家委員會的意見、公眾意見和新產生的數據,對活性成分進行審查,并發布暫定完成專論(Tentative Final Monograph, TFM);第三步是經過多年使用證明安全有效,發布最終OTC專論(Final Monograph)。OTC專論收錄在《聯邦管理法》(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21 CFR parts 331-358)。FDA經過評估,禁止28種活性成分(詳細名單見附件1)用于免洗消毒洗手液,主要是因為經檢測大多數含有這28種活性成分的抗菌產品,并未能通過OTC藥物審查,其中包括苯乙氧基氯化銨和三氯生。
FDA主要審查用于OTC藥品的活性成分,若活性成分已經被收錄在FDA的OTC專論管理系統內,則其上市銷售不需要經過FDA的批準。但生產企業的生產地址應在FDA進行工廠注冊,遵守良好生產規范(GMP)和藥品登記的相關要求。要按照藥品GMP的要求和OTC專論的標準生產,取得美國國家藥品登記號(NDC),并且具有符合要求的英文標簽,滿足美國法規要求的SDS,并符合進出口有關法規要求。上述工作準備好之后,下一步就是進入市場,OTC藥品進入市場的途徑主要依賴經銷商,所以還要求美國境外企業需在美國有自己的經銷商。若活性成分沒有列入OTC專論系統的話,需要經過FDA審批,申請方式主要有:公民請求(Petition),申報TEA,申報新藥申請等。
綜上所述,若企業所要出口的洗手液活性成分已列入OTC專論系統,已進行了FDA工廠注冊,且該產品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相對而言合規程序就比較簡單,更容易進入美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