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記者在外交部新聞發布會上提問:習近平主席同法國總統馬克龍在北京舉行了會談。兩國領導人共同見證簽署了關于結束中歐地理標志協定談判的聯合聲明。請問發言人能否介紹一下什么是“地理標志”?完成中歐地理標志協定談判具有什么意義?
外交部新聞發言人耿爽回答:6日上午,習近平主席同來華進行國事訪問的馬克龍總統舉行了會談。會談后,兩國領導人見證了一系列成果文件的簽署,其中就包括結束中歐地理標志協定談判的聯合聲明。
你提到的“地理標志”是一個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問題,建議你向主管部門詢問,他們應該可以給你一個比較全面的答案。我這里可以簡單地告訴你,“地理標志”是產品產地來源的重要標志,屬于知識產權的一種。
中歐雙方均歷史悠久,地理標志產品豐富。2018年12月,中方發布了第三份中國對歐盟政策文件,其中就有“進一步加強中歐知識產權領域交流合作,支持盡早達成中歐地理標志協定”的表述。
中歐地理標志協定是中國對外商簽的第一個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標志雙邊協定,顯示了中方對中歐雙邊經貿關系的高度重視。協定的商簽也充分顯示了中國政府繼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決心。中歐地理標志協定談判的結束有助于深化雙方的互利合作,進一步鞏固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系的經貿基礎,并進一步增強中歐雙邊政治互信。
中方愿與歐方繼續攜手維護基于規則的多邊貿易體系,共同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在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基礎上,推動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系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促進雙方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民眾福祉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