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斌表示,企業商業秘密被侵犯的主要情境包括離職或者在職員工泄密(違反保密義務或保密要求),工商業間諜(不正當手段獲取: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其他),供應商或客戶泄密(違反保密義務或保密要求),接待外來人員來訪、參觀、考察、實習泄密,技術著作的公開發表和演講泄密,廣告和商業展覽泄密,處理廢舊商業秘密載體泄密等。

第1.4條規定,雙方應確保侵犯商業秘密被追究責任的禁止行為,其范圍完全涵蓋盜竊商業秘密的方式。中國應列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的其他行為,尤其是:電子入侵;違反或誘導違反不披露秘密信息或意圖保密的信息的義務;對于在有義務保護商業秘密不被披露或有義務限制使用商業秘密的情形下獲得的商業秘密,未經授權予以披露或使用。中國與美國同意加強商業秘密保護方面的合作。美國現行措施給予與本條款規定內容同等的待遇。
中美經貿協議還對阻止使用商業秘密的臨時措施進行了規定。中美雙方應規定及時、有效的臨時措施,以阻止使用被侵犯的商業秘密。中國應將使用或試圖使用所主張的商業秘密信息認定為“緊急情況”,使得司法機關有權基于案件的特定事實和情形采取行為保全措施。

企業該采取哪些商業秘密保護措施防范風險?張斌認為,首先,確定商業秘密的范圍。深度盤點企業商業秘密,建立商業秘密清單和商業秘密文件生命周期管理機制,如研發記錄、技術文件知識庫、平臺體系。其次,員工入職時簽訂保密協議、新員工入職不侵權承諾書,進行入職談話、背景調查。員工離職時簽訂離職保密承諾書、競業限制協議,進行離職談話。再次,企業要注意商業秘密文件的存儲位置、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銷毀的流程和權限管理,留意涉密文件或載體管理,如公開信息、宣傳、參展、論文發表的管理。最后,對員工進行定期培訓、強化保密意識,并設置相應考核機制,與獎懲制度相結合。